招标无效的情形有: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3、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