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处理去哪里

时间:2024-04-27 作者:果洛律师


1、产生交通违章的,去哪里处理,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当场收缴罚款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2)、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如果罚款不是当场收缴的,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助处理平台自助处理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交通违章的处理程序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交通违章处理的步骤是:
1、机动车驾驶人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
2、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
3、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本文链接: http://www.179cn.cn/36892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鹤壁律师 汕头律师 安庆宿松县律师 潍坊律师 马鞍山花山区律师 南通崇川区律师 毕节律师 攀枝花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淮安律师 吉安律师 永州律师 北海律师 商洛律师 海盐律师 吴兴律师 余干县律师 深圳福田区律师 廉江市律师 贵阳云岩区律师 信宜市律师 南京六合区律师 茂名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龙岩律师 烟台律师 宜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