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证夫妻离婚逃债?

时间:2024-04-18 作者:果洛律师

夫妻个人债务的取证方法:
1、当事人寻找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发生的实际时间;
2、当事人可证明所借款项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3、当事人还可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
4、提供该债务用于一方的不合理开支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链接: http://www.179cn.cn/36493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临夏律师 西安长安区律师 罗定市律师 青岛律师 宁波律师 惠安县律师 攀枝花律师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武汉律师 杭州找律师 哈尔滨律师 河源律师 渭南律师 东莞律师 烟台律师 济宁律师 上栗县律师 重庆开州区律师 盘州市律师 郸城县律师 惠州律师 漳州律师 运城律师 武汉律师 济宁律师 株洲律师 曲靖律师 威海律师 淄博律师 保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