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别人名声法律怎么处理

时间:2024-03-31 作者:果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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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损坏他人名声该怎么处理
1、故意损坏他人名声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侵害程度不是很严重,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如果影响较大,一般就是登报致歉;
(3)不构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权起诉侵权人;
(4)如果造成财产人身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对精神造成一定损害的,可以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被第三人了解的,一般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等;
2、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故意或是恶意,即在主观上存在有过错;
3、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对象,即被侵害对象,需要是具体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4、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名誉上的严重损害,受害人因此而收到了不公正的社会压力、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负担以及创伤等后果,当然,这种后果应当是实在的,而不能仅仅是受害人主观上的感受,具体而言如社会地位的降低、因此被公司解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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