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民事案件立案前提有哪些

时间:2024-03-10 作者:果洛律师

法律分析:民事立案的意思就是法院正式受理了该起诉讼案件,立案是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如果民事法院不立案,那就不会有以后的诉讼活动。民事法院立案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跟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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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立案条件: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立案的条件有: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在管辖范围内的。
二立案具体条件是: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三、诈骗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在管辖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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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立案有以下程序:
1、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受理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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