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隐瞒病情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时间:2024-03-02 作者:果洛律师

如果有下列情形,则彩礼不能要回:1、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3、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给了多少彩礼?扣除开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本文链接: http://www.179cn.cn/332779.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周口律师 湘西律师 义乌律师 遂川律师 毕节律师 贺州律师 丽水律师网 浙江律师网 晋城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苏州律师 鹰潭律师 滨州律师 湖北律师 益阳律师 宿州埇桥区律师 芜湖湾沚区律师 绍兴越城区律师 天津律师 江门律师 枣阳市律师 广州律师 潍坊律师 新乡律师 泰安律师 宁德律师 佛山律师 常州律师 湖州律师 大连律师